所謂佛陀
二○一一年七月二日
我常常聽到有人在討論「佛陀」兩個字。佛有十個名號,佛陀是十號之一。佛陀兩個字,我們叫做覺,就是覺悟的覺。在梵語的解釋,就是菩提。為什麼稱佛陀做菩提?因為菩提很清淨,不沾一點灰塵。菩提樹,不管是風吹雨污泥都染不上,所以梵語「佛」的稱呼就是「菩提」。
覺之境界有三種,哪三種呢?第一種就是自覺,第二種就是覺他,第三種就是覺行圓滿。我們如果修到成佛,就是三覺圓滿具足了。
「自覺」是自己能覺悟,不被外塵所染,不會顛倒也不會迷失,自己清清楚楚的覺悟了。
「覺他」就是不但自己覺悟,還要使他人覺悟。像釋迦如來,不但自己覺悟了,還把自己怎麼覺悟的方法都說出來,讓我們能夠依祂的方法去修持,這就是覺他。
「覺行圓滿」不但是「自覺」方面圓滿,對於眾生所求,一切都是圓滿無缺。
我們如果能夠修成圓滿,也跟佛一樣具足三覺,就達到了無上正等正覺。這無上正等正覺,已經到正覺菩薩,佛的覺位了。佛不但自己覺悟了,對宇宙真理實相一切的緣起都覺察瞭解。佛陀覺察到無明是我們人生的一個大患。若能自覺,即能破無明而超越生死轉凡入聖,成就清淨智慧法身,具足十力。如果我們修行成佛,也具有三十二種莊嚴相,八十種的形好,復有十號。這十號就是說佛有十種名號,表示圓融自在,徧一切慈,現無礙十方眾生之無量功德。
所謂緣起,乃宇宙之真理實相。一切事物,不論是人、畜生、草木、山河大地等,皆由眾緣和合而起,互為因緣、相依而存。什麼是緣呢?緣是條件的意思,沒有緣就不能夠和合。緣有善緣、惡緣、無記緣。有好的緣,條件就融合;緣不好,所和合的條件就是不好的。我們在這世間與人相處,所講的就是這個緣。有時候看到這個人,我們覺得沒有緣,就不想跟他親近;有緣的話,自然就會靠近跟他親近,所以說我們都要結善緣。主者為因、助者為緣,因緣和合則生、分離則滅。具如此因緣成如此果報,果復為因,又另造新緣。行緣不斷,相續相繼。譬如眾生身心,即為因緣假合之體。所謂賢愚、美醜、苦樂、憂悲,乃由於過去造作,或惡或善之行為所感。現世復做新業,若至死未報,應於來生還欠。無窮之生死,於天、人、阿修羅、畜生、餓鬼、地獄等六道中輪迴流轉,不知終期,生死不能斷,真相不能見。
我們不能了生死,不能見本性,都是因無明所障礙。修行就是要去除無明。無明乃眾生自無始以來,積集貪瞋癡等煩惱之總稱。此等煩惱,封閉了我們的覺性。要明白,凡是有相的,皆是屬於因緣假合之幻相,一切本空。夫妻也是空,子女也是空。為什麼會結為夫妻?因情慾所緣起。這個緣散了,一切就都散了,這是幻相,不是真實的,但大家都還執迷不悟!
既然是空的,我們卻都以為有形象可取,有樂可得,於是執著有我。執著有一個我相,這是我的太太,這是我的子女,這是我的錢,以我執為重。有我執存在,就是還有無明的存在。因為有我,才會引起無明。所以說,愛之念之,執著色聲香味,追之求之,起種種妄見分別,到頭來求之不得,煩惱、困惑、老病,更無從自主,身心苦痛,無明障重。我們的無明很重,唯覺能破,唯有覺悟才能破除一切無明的障礙。你有覺悟,就是智慧之光,有智慧之光,才能破除一切無明的障礙。
世間的一切都是無常,不長久的,都是有生有滅的。一切的法,沒有我的存在,所以我們要破除我執,知苦本是空。為什麼會苦?因為執著無明,認為貪欲權利可求,所以才會執苦,苦本來就是空的。人就是在追求這有相,所以生活中會遇到煩惱。如果你能夠覺悟,把這個「我」破掉,這些苦就沒有了,就空了。我們要用智慧辨別這一切都是虛幻的,不是真實存在的。一個修行人,時時要明辨虛幻,要覺醒,破無明殼。出入生死不隨波浪而流走,即能解脫得大自在。